第五十七章 阿拉斯加

W林in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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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林呦呦在一个城市郊外找到了一家鞋厂,她挑了很多适合一家人尺码的鞋子买了打包带走。

    因为这家鞋厂的鞋子比较倾向于国内的老布鞋,颜色偏暗淡,款式又老,在S国主要是做工的工人才会买回去穿,别的很少有人会买。

    这样的鞋子带回家去给家里人穿不会出什么问题。

    鞋子的质量又好,很耐穿,还能省了她娘的事,免得她娘要熬夜一针一线的纳鞋底做鞋子,忒累人。

    此外,她还好运的碰到了一家制药厂,还是和当地医院有联系的,专门为医院提供一些特效药和其他的一些指定药物,因为这家工厂其他的普通药物也很好。

    因此她可是想了好些办法,又花了不少钱,才买进了好些之前只能看不能摸更不能买的药了,就是价格高的离谱。

    不过也没关系,能买到好药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钱是小事,不值一提,啊哈哈哈哈!

    林呦呦独自一人笑得开心又傻缺,不过她是富婆她高兴。

    而且她还买到了那么多的好药,这可是之前她想都不敢想的事呢!

    林呦呦这一路上都在不停的买买买,她还给空间里加了大量油盐菜肉和布料等日常必需品以及消耗品。

    最主要的是,她还找到一家奢侈品店,买了好几块进口手表,其中有一对是情侣款,她还买了好些个漂亮的饰品和包包等物。

    另外,她还专门批了几十块的进口手表,准备留着回国以后把这些手表再卖了。

    这样,她还可以赚点差价,不至于国内的钱太少。

    虽然这样下来她的小金库增加的比较多,不过她也不打算再多买了,因为这种东西讲究的就是数量,东西多了,也就没那么稀奇了,也没那么好卖了。

    虽然林呦呦外表看着是个女汉子,还是没有智商只会冲动的那种暴力女,其实她内里是个很正常的女孩子,还是个小可爱。

    而且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她都喜欢,而且她喜欢的更多。

    她真实的性格也是很细腻的,只是她觉得那样活着很累,所以一般情况下她都是放任自己凭着感觉冲动行事的。

    这样既能降低别人的警惕心理,也能让她活的更自由、更舒心一些,何乐而不为呢!

    之后的路上,林呦呦一路走一路买,她把时间都无声无息的消耗过去了,等到她再次想起自己的目的地时,火车再次停下了,她也刚好看到了阿拉斯加这个大大的站名,也是这个城市的名字,她的下一站。

    阿拉斯加这个城市是离阿克拉斯佳山脉最近的一个大城市了,其他离得更近的城市都是些小城镇,林呦呦就没有去逛了。

    她在阿拉斯加逛了一中午,买了一些山里的特产和值钱的中药材,她准备回家之后再卖出去换国内的钱,这里黄金很值钱,她的黄金很多,不在乎这点钱。

    虽然之前林呦呦已经在不同的城市里打包了很多热菜热饭,但她还是在这里把饭店一个个的逛了一遍,打包了很多好吃的。

    她又把自己给喂饱了,就往阿克拉斯佳山脉的方向走去了。

    而且因为去那个方向的人很少,所以那边也算是偏远的郊区了。

    不过也因为那边人少,所以她也不敢再去胡乱搭便车了。

    林呦呦走出去一段时间以后,她才发现自己的速度挺慢得,只能赶紧想办法加快速度了,不然她天黑之前都到不了山脚下呢!

    因此她就放出了自行车,自己骑着自行车往山脚下赶过去。

    一路上飞速往前走,不过是一个多小时,她远远的就看到了山脚下那一片绿油油的小麦苗。

    阿克拉斯佳山脉的山脚下之前有一大片荒地,和阿拉斯加的距离并不近,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到的。

    而且在林呦呦之前辗转多个城市大购物的时候,那些荒地就已经迎来它们的播种者,现在的荒地已经不是荒地而是田地了,而且一片都是种满绿油油的麦苗的田地,即使产量不高,那也是提高了全国的粮食总产量呢!

    所以阿克拉斯佳山脉的山脚下就是一大片麦田,当然现在只是麦苗而已,绿油油的一片,生机勃勃的向上生长。

    S国地处北方,大多土地都只适合种植小麦,并不适合种大米这种南方作物。

    因此这次开荒种地所用的种子都是小麦种,大米在S国只有一小部分的特殊田地才能种,产量还不高,所以价格有点小贵的。

    虽然如此,林呦呦依旧最喜欢买大米吃,而且她还很喜欢吃肉呢!

    不过,大米配红烧肉本来就是个很好的搭配,也很好吃。

    林呦呦最喜欢吃大米饭配着肉了,那样吃很入味也很香,她很喜欢。

    她喜欢吃大米饭,不过面食也不错,偶尔吃吃开胃也行的,当然还是没有她吃米饭配着肉来的更舒爽。

    林呦呦看着那一片绿油油的小麦苗,感觉离它们成熟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呢!

    至少也要到金秋九月,小麦苗才有可能成熟呢!

    现在那么早看着它们,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林呦呦就不管那一大片的麦苗了,直接往山上走去了。

    因为天很晚了,她怕天黑了上山会遇到很多野生动物,也怕会被一些群居的动物比如说狼群围攻,那样很难脱身的。

    更甚者万一遇到老虎或者熊什么的,那就更难办了。

    就算是她,想安全脱身也要颇费一番工夫才行呢!

    当然,能不遇到就最好不要遇到,因为林呦呦知道狼群这种生物很记仇的,还很疯狂,你要是杀了它一只伙伴,它们一定会到处围追堵截的围困你的!

    因为狼群除了难缠之外,还最讲义气,也是睚眦必报的。

    另外,狼群除了会帮同伴报仇以外,还有一点是狼很好的特质,那就是狼这一生只有唯一一个伴侣,无论伴侣怎么样,都不会背叛对方。

    当然,这样的特质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同的人总是有不同的想法或思考,不过这并不会影响别人也是很好的一点了。

    林呦呦很欣赏狼群的品质,只要不是跟她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