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死肥鸡,羡慕我什么?

黑金烤漆冰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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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1章 死肥鸡,羡慕我什么?

    “我……我说,我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说完以后,另一只手不自觉的就捂住了自己的唇。

    我特么的蠢啊,凌翊现在已经没有肉身了,他如何与我偕老?

    他看我红着脸的样子,嘴角勾起一丝邪笑,“等你老了,我也不会老,小丫头,可我要生生世世都这么喊你呢。”

    “你混蛋,凭什么我老了,你不会老。”我有些咬牙切齿。

    他却是如同月光般凝视着我,一字一顿认真的说道:“因为我会保护你,让你做满一世的人。小丫头,我不会让你轻易死去,你的阳寿在我这边,谁也不许碰。”

    “可老了会变丑吧?你搂着老太太过活,不难受吗?”我自己想想以后七老八十那鸟德行,还要钻进凌翊这少年般的怀抱,忍不住就打哆嗦。

    反正我现在是对这样的老少恋,有种排斥的心理。

    凌翊眉头微微一颦,恰似画中仙人一般,仙风道骨中透着些忧郁,“你在我眼里,不管什么样都是小丫头。我的尸身早就是一抔黄土,想想你应该比我更有心里负担。”

    笑哭!

    我竟是无言以对,感觉真的蛮有道理的。

    脑子里回想起来的是工人们在解剖室里面推开千年石棺,露出他少年般的尸骨的时候,我真的是被他栩栩如生的样貌给吓到了。

    当时啊,就算是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对千年的古尸有什么非分之想。

    想想我们两个真是半斤八两,我无论怎么老去,走没有这个千年老僵尸上了年纪。这样一想,也就释然了。

    快到峰顶的时候,凌翊突然有跟我说起幽都和司马倩的事,“幽都有事,就不用找司马倩了。小丫头,还记得我向你求婚的时候,送过你一枚翡翠戒指吗:?”

    “恩,记得。”我当然记得那枚戒指,它是用的上好的玻璃种翡翠玉,成色好的吓人,我一次都没有戴出去过去。

    我就怕哪天坐公交车拉着扶手,都能遇到识货的人。这东西价值连城,只要识货,都能为了这块翡翠,活活把我手指头剁下来。

    不过,我还是在凌翊面前表现的对这块翡翠戒指轻描淡写的态度。

    凌翊挑了挑眉,“以后随身带着吧,这是幽都信物。能号令幽都内的十殿阎罗,千万守卫。幽都有事,你替我出面就好?”

    “你让我管理幽都?”我觉得自己的脸一下从恋爱状态中的潮红,变成了纸一样的苍白,不是害怕。

    而是我完全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经验,他居然能放心我。

    不怕我把幽都的天,捅破一个窟窿吗?

    “你不是想救南宫池墨吗?有了这枚戒指,我许你找个倒霉蛋出来救他。”凌翊磁性的声音带着些许的邪魅,似乎是在诱惑我上当。

    他的意思太恶毒了,让我抓个倒霉的鬼神出来,给南宫池墨续命。

    我原先也是想这么干来的,一想到幽都的主子,也和我同流合污,那感觉也是醉了呢。

    “可我现在还打不赢鬼神啊,就算有戒指,也没什么用。你要不……考虑下把戒指给别人……”我尝试着脱身。

    谁知道,他那温柔的让人无法自拔的表情,一下就变的阴沉了,眉毛一拧,“你要我把我们的结婚戒指给别人?”

    我x。

    这次我真的想骂娘了,我真是醉了!

    彻底的醉了!

    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自己上了贼船了,谁会把统领幽都这么重要的信物,当成结婚戒指给另一半。

    现在我要把戒指让出去,那就是把凌翊让出去。

    他是不是那么久以前,就已经策划好,让我去给他干这种事情。

    可一想到那是我们的婚戒,我就算是赶鸭子上架,也要硬着头皮答应,“咱们的结婚戒指不能给别人,你不在的时候,我会帮你试着看着幽都。不过……不过玩坏了,可别赖我头上啊……”

    我一心想着撇清干系,可是一想到幽都玩坏了,我们就没地方投胎了。到时候倒霉的还是我自己,我还是得有着一份责任心,把它给玩好了。

    “娘子,辛苦了。”他突然停下来,双手掐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抬起来,唇在我额上用力一吻。

    我被这个吻,吻得身子有些僵硬。

    因为我知道这是告别之吻,我实在不想喝了凌翊分开。可我清楚,我们两个不是连体婴儿,他在鬼域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

    我还是个学生,就算以后要吃阴间饭了,专门看风水抓鬼赚钱。

    可还是要考个学士证书,拿给爸妈过目。这也是给他们多年供养我上大学的一个交代,否则,轻易放弃学业,那就是对我爸妈含辛茹苦送我接受教育的一种不负责。

    上了飞来峰以后,才知道刘大能大概是梦醒了,所以突然就在峰上失踪找不到人了。不过既然回去了,就是安全了,也没人会去多此一举的找他。

    刘大能都回去了,南宫池墨也该回去了。

    毕竟活人一直呆在阴气森森的鬼域,还是有诸多不便的。

    桃子那是又上吊,又寻死腻活的,说如果南宫池墨不带它走,它自己要再死一遍。南宫池墨虽然表面上深沉淡定,可是最架不住桃子和他说软话。

    没几下便答应了,只能把桃子一起带去了。

    在飞来峰上小住了两日,却和凌翊相处的时间很少。他有时间就往鬼域其他地方跑,鬼域疆域很广,需要处理的事情也很多。

    我呆了这段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无聊,坐在悬崖边上看云雾。南宫池墨更是,他不喜欢看云看雾,反倒很关心南宫家那边的事,时不时就和我讨论那口血井要怎么解决。

    我们两个这一来二去,心系的全都是阳间的事情。我和南宫池墨都觉得没意思了,便主动要求回去。

    要从鬼域回去,就比较麻烦,凤凰玉佩已经还给凌翊了,所以不能骑凤凰出去。于是乎,我们三个家伙就只能是从鬼域边缘出去,凌翊送我们到了一处云雾深处的地界。

    那里有口井,说是只要跳进去,便能出去。

    我和南宫池墨是分别跳进去的,看着黑漆漆的井,我还真是得鼓足了勇气,才能往里跳。

    一跳进去,就觉得两眼一抹黑。

    再睁开的时候,已经是到了连家的床上。

    “妈妈……妈妈回来了,太白哥哥,妈妈回来了……”我似乎听到了我宝宝的喊声,一侧眸,发现银衣男子手中正搂这个满身白光的婴儿。

    那不是我的宝宝么?

    居然被太白大人搂在怀中,他见我醒来,已经第一时间冲到我怀中。搂着这个小家伙,我的心一下就柔软起来。

    轻轻的就将他圈在怀中,他的灵体没有肉身那么真实,轻若鸿毛。

    但是触感冰凉细腻,抱起来有点像是圆圆的氢气球一样可爱,让人很想一直搂在怀中疼惜,“宝宝,你怎么出来了?”

    这小家伙亲亲的亲了一下我的侧脸,白胖的藕臂搂着我的脖子,“不知道,妈妈,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气。我醒过来就在太白哥哥怀里,太白哥哥好好哦~他还给我煮鸡蛋吃。”

    我有些奇怪的看向太白大人,在鬼域里面,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感觉不到小家伙的气息。可醒过来,他却在太白大人的怀里,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你在血雾中打滚,差点没命,我也是信守承诺把他留在身边玩……让他少受些危险,苏马桶,快夸我。”太白大人眼睛里会发光,十分得意的看着我。

    太白大人保护了我的宝宝,让他没有在血雾中受到伤害,我当然是不遗余力的夸赞他,“真的很谢谢你太白大人,一直以来,都是你在帮我们。却……却从来也不要什么回报。”

    “谁说不要回报的?苏马桶,你也太想当然了。”太白大人抚摸着胸前泼墨般的乌丝,宽松的领口露出他白皙的肌肤,胸口的肌肉坚实性感,眼里全都是不羁之色。

    要是桃子看到这么好身材的男子,又得流口水了。南宫池墨的醋坛子还不得打翻,醋淹整个连家。

    一觉醒来没看到南宫池墨的踪影,我估计大概是跟桃子出去约会了。

    毕竟这所房子,除了太白这种变态之外,还是不适合其他灵体呆在里面的。

    我给不了太白大人太贵重的东西,他救了我儿子,我要钱没有,要命却有一条。我家里又只是普通的书香门第,清末的时候只出了一个穷酸秀才,更没有什么祖传宝贝能孝敬他。

    所以,我根本就是不假思索的问他:“那你要什么回报呢?我能给的尽量给你。”

    “我……我要他当我干儿子。”太白大人的脸色一下通红,瞄了一眼我怀中的宝宝,他捏了捏我宝宝的小脸,眼中全都是念念不舍的表情,“别说,这个小家伙很好玩……真有点舍不得还给你。要是我也有个这么可爱的儿子就好了,真羡慕那个姓芈的。”

    “哟,太白大人,你这只死肥鸡,羡慕我什么?”就听一声柔软如酥糖的声音传入耳中,一听就是个颠倒众生的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