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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是一个和推理密切相关的字眼。
而《斑点带子案》,则被许多人认为是柯南道尔设计的最为经典的密室杀人案,受众比此前的《红发会》还要广泛,这个故事也被多次改编成影视剧,可见其受欢迎的程度。
更有意思的是,《斑点带子》还曾入选了课文。
洛阳记得,大概是前世高三人教版英语选修10,还有就是,洛阳做英语完形填空的时候,也曾经遇到过《斑点带子》节选,和《歪唇的男人》节选,这二部都是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
事实上,《斑点带子》作为短篇推理小说,故事并不复杂——
有一天早上,一位名叫海伦·斯托纳女性委托人找到了福尔摩斯。
她很慌乱的叙述了自己经历的一些恐怖的经历,并且邀请福尔摩斯,来帮助自己破案。
原来委托人之前还有一个姐姐,在她们的亲生父亲去世后,母亲嫁给了现在的继父,继父的脾气很暴躁,后来母亲也去世了,姐妹俩就和继父继续搬到了以前的宅子。
时间到了几年前的一个深夜……
姐姐在结婚之前不幸在自己房间去世,遗言就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带斑点的带子。
而姐姐死前的当天白天,在和妹妹聊天的时候,曾经略显异样的问过妹妹,有没有听到过一个口哨的声音。
妹妹称自己并没有听到,而现在,妹妹也快要结婚了,可是就在前天晚上,她在姐姐房间睡觉时竟然也听到了姐姐曾经提到的奇怪口哨声音,她不禁感到特别恐惧——
所以第二天她立马进城来找福尔摩斯。
接下来就是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委托人家调查以及后来揭开真相的故事了。
作为柯南道尔本人以及广大读者们最为喜欢的短篇作品,《斑点带子》自有其独到之处,洛阳清晰的记得自己第一次看《斑点带子》的时候,还是个高中生。
当时是课间看的。
看完之后,他觉得《斑点带子》很一般,有点名过其实。
作品内容一般,但是名气很大,这种例子其实算是比较常见的,洛阳以为《斑点带子》也是这样一部作品。
但是在接下来的那节语文课中,洛阳发现自己竟然会控制不住的回忆《斑点带子》的剧情,而当时间到了晚上的时候,他睡觉前更是脑袋中萦绕不去毒蛇进入密室的画面……
有点慌乱,有点恐惧。
这种感觉,类似于《聊斋志异》给洛阳的感觉。
作为古代著名作品,《聊斋志异》被称为我国文言小说集大成,短篇小说之王,它的特点就是乍看平平无奇,甚至看过之后会产生不过如此的感觉,但是回忆起来却是极为深刻。
然后洛阳渐渐地,也就喜欢上了这部声名不错的《斑点带子》。
更有意思的是,当时洛阳的同桌也看了这部《斑点带子》,看完之后还特意问洛阳:
“真奇怪,明明觉得《斑点带子》这篇好像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特别吸引人,我并不是专门喜欢看内容悬疑气氛惊悚那种风格的,且别的篇有的悬疑惊悚的程度并不在这篇之下,但是就觉得这篇好像特别有魅力,这是怎么回事?”
彼时就对各类文学充满兴趣的洛阳,把自己的感悟说了出来。
他是这样解释的:“因为这个故事,把握住了密室的核心要点,各种铺垫和暗示层出不穷,并且气氛营造极为老道,而且最后的结局,放蛇人死在了自己的毒蛇口中,很符合读者的期待感。”
当然,这个故事的结局中,也顺便彰显了福尔摩斯性格中的强硬一面。
老福在这篇故事的结尾,淡定的对华生说:“我那几下藤鞭子激起了毒蛇本性,因而它就对第一个见到的人狠狠地咬了一口。这样,我无疑得对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的死间接地负责。凭良知说,我是不大会为此而感到内疚的。”
我应该对他的死间接负责,但凭良知说,我并不会对此感到内疚!
必须得承认,很多人看到老福说出这一段话的时候,都有种内心暗爽的感觉,这就是福尔摩斯性格中强势的一面,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探,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是无穷的。
而在回忆起《斑点带子》的剧情时。
洛阳也在噼里啪啦的把这些剧情给一字一句敲出来。
……
[八年来,我研究了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破案方法,记录了七十多个案例。
我粗略地翻阅一下这些案例的记录,发现许多案例是悲剧性的,也有一些是喜剧性的,其中很大一部分仅仅是离奇古怪而已,但是却没有一例是平淡无奇的。
这是因为,彵做工作与其说是为了获得酬金,还不如说是出于对彵那门技艺的爱好。除了显得独特或甚至于是近乎荒诞无稽的案情外,彵对其它案情从来是不屑一顾,拒不参与任何侦查的。]
……
和前几个故事一样。
依旧是以华生的视角展开的。
现在随着世界推理大赛轰轰烈烈的展开,波及的影响也是越来越大。
顺理成章的,洛阳笔下的福尔摩斯,自然是轻而易举的红遍了世界,毕竟以一个系列作品去参加世界推理大赛,本就是一件极为拉风的事情,而现在连连击败对手,更是为福尔摩斯笼罩了一层无敌的光环。
这样的情况下,福尔摩斯的好基友华生,自然而然的跟着人气红火起来。
毕竟《血字研究》、《四签名》、《红发会》,全部都是以华生视角进行展开,而且明显能够看出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关系很好,这让很多读者都开始讨论起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关系——
当然,因为福尔摩斯的故事才发表三部的原因。
这种讨论只是在小范围展开,并没有像前世那般轰轰烈烈,或者说,还没到时候。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洛阳一直在写《斑点带子》,这种高强度的码字对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写到一半的时候,忽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