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告别的话有很多

飞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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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应该是谷裕华这辈子喝过最多酒的一个夏天了。

    他们这个夏天喝下的酒,大概能填满四个标准游泳池,或者是半个足球场,可以供人在其中游泳,醉生梦死。

    但是实际上谷裕华并不想要喝这么多酒,想要喝这么多酒的是方永泽。

    夏天过去之后,九月开学之前,方永泽找了一个借口离开了。

    谷裕华并不知道他做什么去了,总而言之,他就是离开了,并且消失在了所有人的眼里。

    渐渐的看着方永泽坐上汽车远离这个地方,一开始谷裕华以为他就像是如同往常一般的出门遛弯,然后很快,就他就会回来,并且带着两瓶从酒吧里面顺来的酒。

    谷裕华在这个假期学会了用香烟去贿赂楼下的辅导员。

    因为他总是在白天睡觉,晚上出门,就好像是寻找失落的东西一样,不断的在寻找。

    夜晚里,谷裕华的记忆回到了过去。

    那时候的天空很蓝,不像现在的天空这般的灰沉沉的,让人抬头一看,便觉得心情低迷。

    “究竟是什么时候变的呢?”

    裕华想象不到不过是过去了几年的时间,似乎整个世界都像是一个翻新的屋子一样的让他感觉到了陌生。

    那时候的天空总是让人觉得美好,像是身边的美人,她那清澈的眼神,湿润润的,朦胧之中像是忽然就会流淌出来晶莹的泪珠,让人忍不住注视着她的眼睛,不愿意挪移。

    心情说不上好坏,不过确实有一些感伤。

    不外乎其它的原因,只因为他一下子就认出了这首不远处的街道上播放的歌曲。

    那是两千年十月一日发行的专辑,《寓言》中收录的一首歌曲,由林夕作词,c,y,kong作词,王菲演唱的一首歌曲。

    王菲的嗓音依旧是委婉动人,让人忍不住低吟,加之林夕的作词实在是妙不可言,一字一句就宛若倾泻的清泉,沁透干涸的心田。

    谷裕华忽然不可抑制的想要哭泣,眼泪毫无来由的在脸颊轻易的流去。

    《笑忘书》,他依旧记得当林夕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那张脸上动容的表情。

    纤细的眉毛勾勒起一弯明月,明月之下,便是宛若清泉的眼睛,不时的闪烁着喜悦,和一些不合时宜的落寞,他还记得那时候的风很大,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洒落,斑驳的树影随着风摇曳不止。

    虽然过去了很长的时间,但若是有人在这个时候递给他一只画笔,似乎他就能将这些清晰的描绘成型。

    他没有料想到自己能够将几年前的一草一木记得如此清楚。

    记忆这东西就像是一个被人遗忘的储物柜,本以为消失的东西就全部消失了,可只要当你找到正确的钥匙,打开那个储物柜,虽然记忆会蒙尘,但绝对不会消失不见。

    现在他便握着这柄钥匙,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储物柜依旧是打开了。

    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颗巨大的榕树,盘根错节的树根之下依偎着湿润的泥土,绿茵茵的草地之上懒洋洋的洒落着阳光,若是定睛看去,还能够看到斑驳的树影在风中摇曳。

    同样摇曳不止的,还有她齐腰的长发,她说自从她五岁开始,便不曾动过她的头发,岁月变迁,不知不觉便已经这么长了,直直垂落在她曼妙的腰肢之间,一双纤长雪白的腿便从那里冒了出来。

    谷裕华轻笑着摇了摇头,他总是盯着她的那双长长的腿看,一看便是一个下午,雪白的肌肤之下细细脉动着的青色脉络,鲜活的像是蹦蹦跳跳的生命,在他的心底蔓延,不可抑制的生长着想念。

    不过很快,他便记起了她的脸,触感柔软光滑的长发,垂落在榕树之下的树根上,像是和榕树一般岑寂的树影,时而摇晃再长风中,时而停放在光影里。

    他还记得她那对小小的耳垂,冰凉凉的小手,还有喜欢依偎在别人身上一动不动的习惯。

    虽然机场人群涌动,来来去去的人的身上带着不同的气息,但要是现在她出现在他的身后,他一定能够轻而易举的从人群中嗅探到她的气息。

    那像是青草一般的纯净香气,带着几分宛若蜂蜜一般的甜腻,特别是在月色倾泻的晚上,那股味道更像是雨滴洒落过后的大地。

    随后,不消他转过头去,那稍微带着颤抖的声音便会如预想之中的一般响起。

    “裕华,你在这个地方做什么?”

    然后裕华的心里就会充满欢喜,扭头看向她的脸,盯着她眼睑之下那颗熟悉的小痣说道:“原来你在这里呀!我正找你呢,林夕。”

    谷裕华张了张嘴,嘴唇颤抖着,想要说出那句话,可随着记忆的翻涌,理智在不停的提醒着他,他就知道,他不能说出这样的话了。

    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不能随便的想念,不能随便的动容,就即便是触景生情,为之伤感,亦然不能随意的流淌泪光。

    因为没有人会在乎这个,对此,他深刻的知道,只有当初陪伴着他的那个人,才会在意他的泪光。

    “你不要轻易的对人倾诉衷肠,因为没有人会听,除了我和你。”

    或许正如林夕所言,几年的时间转眼而去,时至今日他依旧没有感到这句话有半点的不对劲。

    谷裕华感觉眼角有些湿润,不过过往的行人当然没有在意,他们或许只当他是风大吹痛了眼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愿意揉搽干净自己的眼睛。

    因为他想到了过去,过去在那片透亮的光景里,他竟然是一点也不曾留意身边的风景。

    随着岁月的变迁,他越来越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回忆,一开始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可以想起,但慢慢的,他需要更长的时间。

    十分钟,半小时,乃至于几个小时。

    有的时候在夜里,他就会因为想不起来过去而失眠,因为他需要一整夜的时间,才能够想起那些他不愿意忘记的风景。

    但是如今,《笑忘书》在耳边响起,他不过是用了万分之一秒的瞬间,便想到了那片重重叠叠的过去。

    他终于记起,就像是有的歌会老去,有的电影会老去,有的人,同样也会老去。

    人们在来来往往的匆忙里留意着新鲜的风景,可他依旧活在过去的风景里。

    就像是活在一部老电影里,泛黄的胶卷只有几种为数不多的色彩,可依旧是能够讲述一个足够动人的故事。

    毫无疑问的,每一个人的世界里都有一部老旧的电影,总是会不动声色的在记忆里放映。

    “你这个人啊,真的不懂得告别。”林夕的眼睛里充满了灰色,像是对他的言行失望透顶。

    他不说话,只是抿着嘴唇,感觉嘴角有些苦涩的味道,像是一碗难喝的药。

    “明明告别的话有很多,偏偏你留下了留下没有说。”

    林夕走了,随着他的记忆,他笑着忘记了自己曾经写给林夕的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