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原来是在这里偷吃

清酒白茶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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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吃上,那可真是没人带怕的,可食用昆虫有千余种,其食用历史悠久,甚至因为吃货太多,将其从泛滥吃到珍贵的例子也有。

    若是真的能吃,这看上去蛋白质含量极高的小胖虫,绝对不亚于蚕蛹,不仅能解决粮食的问题,还可以让虫灾不制自破。

    云溪心里的大石,总算是放下了,于是兴致盎然的看钱程给虫子扎针。

    用银针捅了几下,又喂了不少毒粉试验,三只虫子终于不动弹了。

    钱程抬头,将银针随意扔到一旁。

    正经银针,哪里舍得乱用,扎虫子的那都是备用的。

    次品!

    “现在确定了,这虫子确实无毒。”

    就说他这眼神绝对没问题,白白浪费他不少毒粉。

    虽然全程看着,但云溪还是又再问了一遍,“你刚刚说它可以吃!”

    看着前方少女兴奋的模样,亮晶晶的眸子,印在眼里让人满心欢喜。

    钱程歪着头想了想,他好像是这么个意思。

    虽然,他只是随口说的。

    “按理来说,是可以的,跟蚕蛹蜂蛹差不多。”就是,这外形,看着有些瘆人。

    “确定无毒?”

    “确定。”钱程肯定的点头。

    以他的毒术,都试过那么多次了,若是还有毒,那他干脆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既然没问题,那就先试试,等过几日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便可以大范围推广开来,至于接下来怎么办,先不着急。

    于是云溪试探的指指一旁,“那,这几只喂鸡吃?”

    钱程抬起头,迟疑了片刻。

    “没问题,只不过,我不医鸡。”

    若是医被虫毒倒的鸡,那他便成了兽医,他的一世英名还要不要了。

    所以,他的底线便是,绝不医鸡。

    瞧他宁死不屈的模样,云溪笑得整个人发颤,连连点头应他。

    哪能让他医啊,就他那用药量,不被毒死都是好的,到时候说这虫子无毒,都没有信服力。

    黑子刚洗完澡,连饭都来不及吃一口,就被安排出去买了几只鸡回来,一锭银子,掌柜又给几人安排了一间后院的屋子,云溪将鸡放进屋里,先喂了玉米粒,才喂虫子。

    然后两人又混进流民多的地方,如法炮制,抓了不少虫子回来,全扔给黑子,让他按时喂给鸡吃。

    胖乎乎的虫子,鸡最初见了,躲得远远的,不敢吃。

    后来尝过那三只英勇现身的虫子后,看见虫子扑的比谁都快。

    当夜,黑子就收了好几枚鸡蛋。

    几人偷偷摸摸的混进后院的小厨房,烧火烧水,忙的不亦乐乎。

    云溪挽着袖子将虫子煮熟后又油炸,怕太瘆人,还洒了不少秘制的烧烤料在上面,金灿灿的,看上去倒是色香味俱全。

    厨房里火光摇曳,掌柜刚好起夜,老远便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于是猫着腰靠近,此时正躲在隔壁墙角处。

    他倒是要看看这几人,究竟在捣什么鬼,大半夜的不睡觉,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

    心里不停打算着,突然厨房里传来声音,掌柜赶紧扒紧墙贴近窗户听。

    “这闻着可真香,喂给客栈的狗,可惜了。”

    黑子摇头看向灶台上金灿灿的“新吃食”,退后了几步,才猛嗅几下。

    若这不是他跟着少爷抓来的,光闻这味,他不吹,一个人能吃一盆。

    钱程顺手端起来,递过去。

    “你来试试?”

    黑子赶紧往云溪身后躲,他不行,还是喂狗吧。

    云溪笑着捏了一个,也没敢尝,那胖乎乎的模样,实在让人没有勇气。

    随手又放了回去,“再撒上一把花椒,那味道就绝了。”

    麻溜的分开装好,云溪各端了一盘给两人,将盆放进柜子里。

    “剩下的先放着,等过一天再看是什么情况。”

    钱程和黑子点头。

    等厨房收拾好了,三人才偷偷摸摸的出了后院,去喂掌柜的狗吃。

    看到有人靠近,两只狗汪汪汪咬个不停。

    钱程扬扬手里的盘子,“再叫,不给你吃。”

    似是没听清他说什么,狗叫的更厉害了,狗链子扯得欻欻响。

    怕被误会他们是来毒狗的,钱程也懒得跟狗计较,直接让黑子将盘子里的东西倒进狗盆。

    狗继续叫唤,见三人远远站着,警惕的凑近嗅了嗅,见狗吃得欢快,三人才慢慢悠悠的回了房间。

    等到几人上了楼,掌柜溜进厨房,翻箱倒柜的,最后寻着香味,终于看见一盆金灿灿的吃食。

    掌柜一脸精光,仔细打量着这没见过的东西,“原来是在这里偷吃。”

    竟然还嫌他们的吃食做的不好,他们可是梧州城里最好的酒楼和客栈,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掌柜气愤的端出盆,警惕看向厨房外,悄悄的抓了一把一尝究竟。

    这世间,竟有如此美味!

    想着再吃一小点点不会被发现,掌柜搬来一坛酒。

    翌日,三人一觉醒起,已经日上三竿。

    差不多未时,钱程才伸着懒腰下楼。

    昨夜偷偷用掌柜的狗做实验,忙得有些晚了。

    又一路跋涉,难得睡的这么安稳,便都不想早起。

    走到二楼,余光瞥见一楼大厅的熟悉身影,钱程猛得抬眼,又将腿缩了回去。

    坐在楼梯下方的少年,一袭天青长袍,墨发高束,尤其显眼。

    他在客栈做什么?

    注意到身上的目光,江挽风勾唇,低头吃菜,然后吩咐一旁的小伙计,将没上的菜都端上来。

    也不抬头,就专心夹菜吃,仿佛真是住店吃饭的客人。

    江挽风用余光仔细留意着楼上的人,见他一动不动,低下头换了个姿势。

    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动作,他脖子僵硬得有些抬不起来。

    没想到他们这么能睡,他在这里,差不多等了三个时辰。

    整整三个时辰啊!

    顺势侧身抬手,江挽风扬起脸看向楼上,四目相对,气氛略微尴尬。

    见绕不开,钱程背着双手,笑意满满的下楼。

    果然,就他这气质,想低调都不行。

    唇轻轻扬起,这知州之子,似乎比他想的要精明些。

    下了楼,钱程刻意朝前,惊讶的笑着打招呼,仿佛真是一不小心,他乡遇故知。

    “这么巧,你也在住这家客栈?”

    态度熟稔,江挽风一下有些不习惯。

    连忙起身作揖,声音还是一如往常的悦耳,“我恰好在此处用饭,竟不知还能遇见公子,真是有缘。”